星期六, 10月 22, 2005

[隨手記]燈與CD


美國的房屋設計,有兩個地方跟台灣很不一樣:浴室的地板沒有落水孔房間的天花板沒有吸頂燈
當然還有其他的啦,不過我對這兩點比較不習慣。
室內的照明,就得買立燈來用。
這立燈有很多型式,比較普遍的設計,是燈光打上天花板,然後漫射到整個房間。這樣的光線比較柔和,但是也比較沒效率,亮度比不上吸頂燈直接照射下來的情況。

話說,前天回家時扭開電燈開關,沒動靜。多試了幾下,燈還是不亮。
我檢查一下,果然是燈泡燒壞了。
我找出備用的燈泡,裝上之後,房間恢復光明。
但是,就像汽車的備用輪胎會故意做小一號尺寸一樣(走起來不舒服,可以提醒駕駛得去裝正式的輪胎),我這備用的燈泡的瓦數比較小(150W300W),感覺不夠亮。
不過,就先撐著用罷。

第二天,去買了300W的燈泡,回家換上,哇,真亮啊!
因為立燈靠在牆邊,向上的光線也打在了旁邊的牆上。
我看了這情形,忽然有了個念頭。

在漫畫『粉紅淑女』裡有這麼一段故事:
因為器材出問題,整個舞台的燈光都不能用,眼看這場晚上舉行的演唱會就得在一片漆黑中舉行。
但 是他們想到了一個主意,就是發給每個入場的人一張他們的新單曲CD,然後在開場的時候,要求所有人拿著CD舉高,面向舞台。在舞台的背後,是一個棒球場, 球場的夜間照明設備打開後,明亮的燈光從舞台正後方照射過來,本來是成了背光,照不到舞台上。但是因為CD的反射塗裝層,光線被打到了舞台,CD就成了簡 易的反光板。

這故事,給了我們什麼啟發呢?

於是,我翻出兩張廢棄的CD,用膠帶固定他們在牆上。

嗯,這樣會多反射一點光線到室內嗎?
多多少少吧,感覺是差不多。
用鏡子的話,當然效率會比較好,但是就太誇張了,這CD反正是報廢的,廢物利用一下也無妨。

總而言之,好玩嘛。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我好久沒留言ㄟ
因為都輸入不能...

破裂的人偶 提到...

啊?是因為那個新的"字詞驗證"功能嗎?